H2副標題初等考考試時間
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三條規定:「公務人員考試,分高等考試、普通考試、初等考試三等。」為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求,爰自民國87年首次舉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。又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:「凡國民年滿18歲,得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。」,由此可知,本項考試並無學歷限制,筆試錄取人員訓練及格,即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。
| 等別 | 初等 |
| 分發單位 |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、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、行政院主計處及其所屬機關、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、各級學校單位等。 |
| 工作性質 | 處理公文收發、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、一般行政管理、速記、議事、事務管理、倉庫管理、物料採購、出納、打字等。 |
| 工作性質 | 處理公文收發、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、一般行政管理、速記、議事、事務管理、倉庫管理、物料採購、出納、打字等。 |
| 工作性質 | 處理公文收發、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、一般行政管理、速記、議事、事務管理、倉庫管理、物料採購、出納、打字等。 |
H2初等考常見問題
Q:初等考是什麼?
初等考是全國性考試,是我國文官體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任用考試之一,考試是依據分數高低及志願分發服務單位,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,於服務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、學校以外之機關、學校任職。
Q:初等考是什麼?
初等考是全國性考試,是我國文官體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任用考試之一,考試是依據分數高低及志願分發服務單位,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,於服務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、學校以外之機關、學校任職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