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電機運轉維護養成班─機械運轉維護家
結訓後分發單位及工作性質,茲列述如下:
1.核能發電廠:擔任核能發電廠運轉值班,或電機設備維護保養工作。
2.發電廠:擔任火力發電廠或水力發電廠運轉值班,或電機設備維護保養工作。
3.電力維護處及所屬各分處:擔任各電廠發電設備之大修、檢修、搶修等,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。工作地點涵蓋本公司轄區各地及離島。
4.綜合研究所:擔任本公司轄區各地新建發電所完工試驗、各電廠發電設備之維護試驗;或各發電設備所、區營業處大用戶電度表維修、校修等現場工作。
各組分別依訓練總成績高低及志願順序辦理分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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